四川新闻网泸州1月10日讯(记者 岳东)1月10日,记者从泸州市纪委监委获悉,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的3起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悲观情绪、畏难情绪、怕担责的情绪、能力不足简单应对的情绪、不下深水破解难题的情绪等“五种不良情绪”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一、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丹林镇水务站在矮洞子石河堰工程项目(在建)的建设和管护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江阳区财政局在该项目审批过程中,明知为涉河工程,在未向水利部门咨询、项目未经“行洪论证”的情况下批准了资金申请,导致该项目程序缺失、违规修建。丹林镇水务站在该项目踏勘中未提出水利方面的专业建议和存在的缺陷,在汛期安全监管、日常巡查中未及时发现溢洪通道被养殖户私自加筑拦鱼网等安全隐患。2019年6月14日晚,丹林镇遭遇持续强降雨,因溢洪通道被养殖户加装渔网,泥沙、垃圾淤积导致排水不畅,石河堰内水位上涨,挡墙、护坡出现塌陷和垮塌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15日,为彻底排除险情,石河堰工程被拆除。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王庆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丹林镇水务站站长张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作员银昭华受到记过处分。
二、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星街道执法队在烧烤店长期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扰民执法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龙马潭区红星街道春晖路“某记”烧烤店因占道经营、油烟和噪音扰民,被附近群众投诉多达69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星街道执法队在历次现场执法中主要采取劝导、拍照等方式,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措施不力、执法力度不够,导致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星街道执法队队长陶荣来、工作员冯彦淞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目前,该烧烤店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已解决。
三、泸县潮河镇人民政府在“水肥一体化”项目的管护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9月,潮河镇“水肥一体化”项目竣工验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由潮河镇人民政府负责散户种植区域的工程管护。截止到2019年7月,潮河镇未过问该项目的运行情况,也未对其管护责任进行分解落实,致使该项目一直处于闲置且无人管理的状态,部分管道断开或破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潮河镇分管农业副镇长罗学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该项目管护不力问题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