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并曝光第二十五批共十三起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经查,相关网站、平台、账号及人员利用互联网等宣扬、存储、传播含有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虚假信息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已对相关网站、平台、账号及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案例一、贵州省网民陈某等6人网络诈骗案
2019年6月10日,网民举报陈某(男,汉族,24岁,户籍地:贵州省大方县)伙同黎某(男,汉族,23岁,户籍地:贵州省大方县)、许某(男,汉族,21岁,户籍地:贵州省贵阳市)、陈某(男,汉族,30岁,户籍地:贵州省毕节市)、陈某(女,汉族,28岁,户籍地:贵州省大方县)、郑某(男,汉族,27岁,户籍地:贵州省大方县)5人以新浪娱乐APP软件充值可赚取高额隔夜金利息为由,对阿克苏地区网民刘某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100余万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及5名同伙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二、福建省网民魏某网络诈骗案
2019年8月4日,网民举报魏某(男,汉族,32岁,户籍地: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利用即时通讯工具谎称可利用中金外汇平台内部数据盈利为由,对塔城地区网民王某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25万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魏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三、阿克苏地区网民艾某网络诈骗案
2019年8月30日,网民举报艾某(男,维吾尔族,20岁,户籍地:阿克苏地区沙雅县)自2019年6月20日至7月中旬,利用微信朋友圈大量转发销售摩托车的虚假广告信息,先后对4名网民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7000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艾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四、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网民何某侵犯他人隐私案
2019年9月23日,网民举报何某(男,汉族,34岁,户籍地:博州博乐市)私自在他人住所安装针孔摄像头并利用互联网与手机远程连接,偷窥、偷听他人隐私。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予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案例五、喀什地区网民张某持有、传播邪教宣传品案
2019年10月3日,网民举报张某(女,汉族,59岁,户籍地:喀什地区泽普县)多次登录境外网站下载、传播邪教法轮功电子书籍并“修炼”法轮功,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网民王某非法持有宣扬极端主义物品案
2019年10月10日,网民举报王某(男,汉族,26岁,户籍地:博州博乐市)利用百度网盘上传、存储宣扬民族分裂思想的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网民李某传播虚假信息案
2019年10月10日,网民举报李某(男,汉族,26岁,户籍地:博州博乐市)利用互联网恶意散布攻击、诋毁我区维稳政策的虚假、有害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八、哈密市网民赵某传播虚假信息案
2019年10月17日,网民举报赵某(男,汉族,30岁,户籍地:哈密市伊州区)多次登录境外网站浏览、转发危害国家荣誉、侵害他人名誉等虚假、有害图文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网民金某网络诈骗案
2019年10月31日,网民举报金某(男,汉族,21岁,户籍地:伊犁州霍城县)利用即时通讯工具谎称可以办理信用卡提额为由,骗取伊犁州网民陈某9张信用卡及信用卡密码,涉案金额共计15000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金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十、昌吉回族自治州网民袁某散布谣言案
2019年11月5日,网民举报袁某(男,汉族,37岁,户籍地:昌吉市)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袁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十一、贵州省网民冯某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案
2019年11月6日,网民举报冯某(女,汉族,49岁,户籍地:贵州省都匀市)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违法活动,并利用互联网招揽业务。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冯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十二、五家渠市网民马某网络诈骗案
2019年11月8日,网民举报马某(女,回族,28岁,户籍地:五家渠市)利用互联网冒用房产办证专员身份,以交契税、工本费、公证费以及房屋尾款为由,先后对10余名网民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50万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十三、新疆丝路瓜果网未落实网站监督制度和防范措施案
2019年2月25日,网民举报新疆丝路瓜果网未落实信息内容监管和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其网站中含有法轮功有害信息及链接。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新疆丝路瓜果》网站责任人予以行政警告处罚。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通过互联网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以及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教授制造使用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方法、技能以及传播虚假信息,侮辱、恐吓、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持有上述文字、图片、音视频的,须立即自行删除、销毁,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处理。望各网站、平台及广大网民恪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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