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获评“2019年丽水市改革先锋十佳实践案例”
景宁新闻网 2020年04月09日 10:08
近日,2019年丽水市改革先锋最佳实践案例评选结果揭晓,县人民检察院申报的《景宁县检察院“检察网格化”工作模式助推畲乡社会善治》案例获评“2019年丽水市改革先锋十佳实践案例”。
自2017年起,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地探索实施“检察网格化”工作模式,在满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善治等方面取得成效。
县人民检察院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的基础上,根据全县行政区域和检察工作对象进行划分,对接域外网格,形成45个检察网格,全院干警整合为9个检察官小组,负责责任网格走访、联络和信息反馈工作。同时,优选103名检察联络员,对接310名全科网格员,通过一年一培训、建立微信群,将收集法律监督信息纳入联络员、网格员责任范围,形成“线上线下并行、内部外部联动”的监督信息来源格局。
在“检察网格化”工作开展中,县人民检察院运用现代科技,连接“四个平台一张网”、12345、12309投诉平台,汇集案件管理信息,实行信息研判案件化办理,形成集信息收集、管理、汇总、分析、反馈等为一体的监督平台。同时,实行案件信息流转制度,把案件相关信息通过监督平台推送至相应的检察网格联络员、网格员;实行案件公开审查制度,让联络员、网格员参与到案件审查中,通过检察官走出去、网格员请进来,案件信息流出去、反馈信息流进来,形成“基层群众+网格员+检察官”协同办案和监督办案的工作链条。
为实现检察监督与人民监督的紧密融合,县人民检察院将法治宣传作为检察机关深化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推出“检察大篷车、普法大广播、宣传轻骑兵”三位一体的山区检察法治宣传模式,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司法获得感。
县人民检察院还建立监督问责制度,成立由纪检组、政治部、案管部门人员组成的督察组,采取平台获取、检察人员约谈、网格员走访等方式,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考核,推动工作可持续发展。内外监督并重,出台《重大案件办理检务廉政督察办法》,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此外,县人大常委会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人大履职评议和工作考核,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往纵深领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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