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的宣传、报名、推荐、考察等工作程序,7月16日,东方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任命了35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为促使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切实提高其履行陪审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从8月11日至13日,东方法院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对新任人民陪审员集中进行审判业务培训,并受市人大委托向35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等各种行业,都是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此次培训班由副院长肖云彪、党组成员兼政工室主任林明轩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资深法官担任主讲老师,内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及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和司法礼仪等。副院长肖云彪系统讲解了案件立案与执行程序规定。党组成员兼政工室主任林明轩介绍了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并就人民陪审员司法礼仪和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街法庭庭长周义江、审判庭审判长杨泽涛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从基本的法律术语、案件类型、法律适用、庭审技巧、案件调解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陪审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同时,还安排旁听刑事、民事各一个案件的庭审,让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学习,了解案件的审判程序。
这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成果,参训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更使自己对人民陪审员的地位与职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要恪守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庭审,认真评议案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法官一起,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东方社会和谐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