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柳州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明确5月11日,柳州市的小学1到6年级开学。除此之外,这份通知当中还有一点非常引人关注,那就是通知中提到了柳州校外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将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评估,并获得批准后恢复对外营业。家长们渴望已久的午托班,有望开班。
5月8日下午,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联合了城区卫健、疾控、公安、消防以及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分成五个小组对城区里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进行上门检查。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对机构内的防疫宣传标语不规范、楼道内公共区域没有做好隔离等问题一一进行登记,并要求培训机构进行整改。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这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对场地防疫消杀、人员健康排查、应急预案制定及通风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经严格检查评估并获得批准,校外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后,才可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和托管服务。
目前,柳州市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对市内各个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开展检查评估工作,这个工作将在5月11日前全部进行完毕。
5月9日
我们又迎来好消息
钦州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和
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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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教学任务,钦州市教育局对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历和教学活动安排重新明确如下:
一、钦州市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校历
(一)2020年春季学期各中小学具体开学时间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文件执行。教学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暑假时间从2020年7月23日至8月29日。初二、初三年级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正式放假。
(二)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二、科学有效安排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活动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参加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摸底评估,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辅导;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防疫一线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针对尚在疫区或因身体原因等暂时无法到校学习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人通过远程教学方式做好教学辅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三、法定节假日按国务院公布执行,具体放假日期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通知执行。
四、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请参照执行。
与此同时
贵港发布小学一至三年级
特殊教育学校
及幼儿园的开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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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小学一至三年级、
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和中区直驻贵各单位:
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实际,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小学1-3年级、幼儿园大班和中班从5月11日开始开学,幼儿园小班和托班从5月18日开始开学,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安排错峰开学。关于各类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恢复服务活动时间和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完善开学保障。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统筹抓好本地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开学工作,在医疗服务、防控物资、交通疏导等方面保障学校开学工作。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国家最新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遵循“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则统筹落实学校防控物资需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直属学校物资保障工作。在疫情结束前,各级指挥部要统筹持续保障返校师生员工物资需求。
(二)做好健康管理。开学的学校要求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学校要确保进入校园的师生员工均按要求提供签字确认的“一表三承诺”,最大限度杜绝疫情风险蔓延到校园。
(三)强化校园防控。各县(市、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布置下,指导中小学校做好校园防控管理。中小学校要根据《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根据《贵港市中小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晨午检流程图》《贵港市中小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处理流程图》做好相应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四)做好教学安排。各县(市、区)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布置下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开学前后教育安排工作。中小学校要特别注意上好“开学第一课”,利用主题班会、安全讲座、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将疫情防控知识作为“开学第一课”的主要内容进行授课,结合实际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中国“抗疫”故事教育课、生命安全教育课、劳动技能和知识教育课,传播正能量,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确保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到位、学习到位。
(五)加强校车管理。有校车的学校要对校车实施“一趟一清扫、一趟一消杀、一员一体检”管理,要按照对师生员工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校车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校车上要配备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校车行驶应开窗通风,做好学生安全防护,控制乘车学生数量,分散就坐,校车每次使用前后都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消毒杀菌。
#p#分页标题#e#(六)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各开学学校要特别注意开展学生心理情况的全面排查,深入调查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学习情况、平时表现、迷网程度等情况,加强跟踪辅导,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防范,坚决预防学生出现过激行为。各学校要根据贵港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好疫情防控期间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体育与健康教学和大课间活动。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实行分餐制,按照同向睡觉(幼儿园学生头脚相连)的要求安排学生寄宿和幼儿午休,有效防范和化解休息过程中传染风险。
(七)严格开展评估。根据前期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对本地小学及以上学校开学条件进行核验,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进一步统筹做好学校开学条件评估工作,要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力量根据《贵港市中小学开学前准备工作验收表》逐项核验学校开学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学,尤其要继续做好幼儿园的评估复核工作,评估复核不合格的幼儿园要认真组织整改并重新申请评估复核,合格后才可开学。
三、其他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学校开学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对辖区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的开学条件核验完成,并将开学工作方案及开学条件核验报告报送至市教育局备案。
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5月9日
5月9日
梧州市发布通知
该市小学一至三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定于5月12日开学
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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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学校(年级)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 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0 号)和《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梧州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新冠防指〔2020〕34 号)总体安排,现就我市2020 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学校(年级)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开学时间
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和错时开学错峰返校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实际情况,我市小学一至三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定于5月12日开学。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系统要切实加强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开学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各学校要建立学校、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校长(园长)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严格按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细化学生上下学方案,采取错学段错时间等方式,有序安排学生上下学,避免家长接送学生造成学校门口人员聚集。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学生上下学时间公交车的调度,适当调整班次,满足学生上下学的需求。公安部门要加强重点学校(幼儿园)地段和重点交通路口交通控制,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店铺食品安全监管和流动摊贩整治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卫生管理的指导和监控。
六、加强心理疏导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建立完善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充实校园心理辅导室力量,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学生动态,积极做好对心理焦虑学生的跟踪服务、心理关怀,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七、加强控辍保学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把控辍保学作为开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结合疫情防控学生健康监测和信息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双线四包”控辍保学责任,开学前做好学生情况摸排,对有辍学苗头学生组织家访劝返;开学后加强学生考勤工作,对不按时回校和疑似辍学学生,要一一落实属地、部门、学校和家长责任,全力做好劝返安置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按时回校上课,切实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
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5月8日
最后一批“神兽”即将回归
大家准备好了吗?
三、加强评估检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做到“三不开学”。市、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学校开学工作组要加强对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评估验收。由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成立开学工作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对宣传教育、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师生摸排、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卫生整治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在评估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四、加强日常防控
各学校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学生回校当日工作方案和一日防控规程,务必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严格做好境外及区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梧师生疫情防控工作,摸清相关人员底数,登记造册,规范管理,严防疫情输入。全面排查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无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方可回校。患病师生应进行居家隔离、治疗,避免带病出勤。认真做好校园季节性流行病的研判和处置,严格落实清洁卫生、通风消毒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堂、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水池)、饮水机的卫生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晨午晚检制度,按照“四早”要求,切实做到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