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1日讯 (记者 李万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丰富了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内容。
据了解,当前,破坏国防设施、危害军事安全、侵占军用土地、侵犯军队军人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和制约部队战斗力建设。这些问题多为军地互涉,权益受损方和损害结果在军队,部分问题责任主体在地方,需要军地检察机关发挥协作优势,联合执法办案,形成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整体合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推动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全面、深入、高效开展,形成共管、共治、共护国防和军事利益良好工作格局。
意见在协作案件范围方面,明确军地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涉军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
意见要求,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着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意见规范了案件管辖、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协作内容。意见还提出建立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一体化办案、资源共享和技术支持、交流培训等5项协作工作机制,明确了提高协作工作实效的具体要求。
当前,危害国防和军事利益问题复杂多样,公益诉讼案件的军地互涉性强,行业领域特点明显。意见强调,军地检察机关应当认真研究相关领域、重点环节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及时推荐推送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系统整治,实现公益诉讼效益最大化。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院党组、军事检察院党委(支部)和部队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协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跟进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军地检察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协作工作,努力形成检察公益诉讼“一体两翼”、多元驱动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