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辑 北京报道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商事活动越来越广泛,不可避免地,各类经济纠纷、国际商事争议也有所增加,尤其在复杂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但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我国法律人才参与度还相对较低,这使得中国企业在争议裁决中处于不利地位。”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张水波就目前国际商事争议中我国法律人才参与度较低的现象以及其带来的问题提到。
在今年张水波带来的《关于加快引导我国法律工作者参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参与度,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提案》中,就上述问题,给出了包括引导法律人才参与国际仲裁领域、发挥中国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项目中的谈判优势、加快相应领域的法律人才培养的具体建议。
此外,张水波还带来了关于PPP项目、“一带一路”建设的另外两份提案。而在提案之外,作为长期专注“一带一路”建设领域研究工作的专家,张水波就疫情对“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影响及“后疫情时代”供应链、产业链重塑的问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分享观点、建言。
加快引导我国法律人才参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商事活动增多,相关领域的经济纠纷、国际商事争议也随之增加。“按照国际惯例,这些争议往往在国际仲裁机构解决。但由于历史、语言与专业等多方面原因,我国法律工作者作为律师或法律顾问参与国际仲裁比例很少,作为仲裁员参与各类国际仲裁机构来裁决争议的数量更是凤毛麟角。”张水波提到,这一情况导致中国企业在争议裁决中往往得不到公平的对待,中国企业的正当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张水波直言,在2019年他参与的两件国际工程承包仲裁中,体会颇深。
对此问题,张水波提出3点具体建议。其建议由中国司法部,联合中国律师协会、贸促会等机构、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中国高水平律师以仲裁员的身份参与国际仲裁机构或相关机构。同时建议上述相关机构、部门,根据我国走出去所急需的专业法律服务,尤其是“一带一路”建设所需的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基础较好的律师和涉外企业的法律顾问,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加快高水平法律工作者的培养。此外,亦建议发挥中国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项目中的谈判优势,为中国仲裁机构提供更多机会,亦给中国的法律执业者更多锻炼的机会。
“为了使中国的仲裁机构有更多的处理此类案件的机会,建议中国的金融机构,比如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能够要求凡是其提供开发贷款或者援助贷款的,项目业主与总包方的纠纷,总包方与分包单位的纠纷应提交给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中国金融机构是一个项目中话语权最重的主体,应当运用好。可以比较、参考的是世界银行对使用其资金的项目亦提出各种要求。”张水波提到。
“一带一路”建设面临新挑战、新机遇
在提案之外,《中国经营报》记者还就疫情对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的影响、疫后建设恢复乃至供应链重塑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张水波。
“疫情对中国的国际工程企业确实造成了较大影响,尤其是在物流和人员流动方面。因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国际工程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其对物资运输、人员流动的变化反应特别强烈。受疫情影响,不少项目处于半停顿甚至停顿状态。”张水波提及,“这意味着在建项目受到的冲击较大。与此同时,随着今年还款高峰到来,一些国家的相关资金或也受到一定影响。”
而在此情况下,在助推疫后复工方面,张水波建议,在当前办法有限的情况下,“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项目部要保持跟东道国的政府及疫情防控部门、业主单位等的密切合作,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做好健康、安全、环保的相关措施下,积极推动项目能够继续实施,即使降低效率,但也不能消极应对”。
不过,整体来看,在全球共同抗击疫情的情况下,“中国政府、中国企业利用自己的抗疫经验,可以帮助一些沿线国家积极恢复。而考虑到一些沿线国家疫后为恢复经济,或也有一些大型项目建设投资的预期。不过这背后涉及的资金问题还需要通过中国及国际各个渠道来共同解决,亦可能留待我们国际工业企业进行创新融资等途径来解决。但总体来说,对于未来‘一带一路’的建设推进,应该抱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