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记者吴文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发展白皮书(2009-2019)》指出,过去十年,在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性侵类犯罪的受害人数占到一半以上。其中,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白皮书指出,未成年人由于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许多受害人往往在被性侵后出于恐惧或难以启齿,不敢告诉家长,导致加害人长期、连续作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被害儿童最小的仅4岁,6岁-10岁占比近半,性侵害造成的儿童心理创伤往往难以治愈。
在披露的诸多典型案件中,一起“黑家教”王某性侵16岁高中女生的案件尤为触目惊心。王某在自家及被害人家中利用辅导功课且家中无人之机,强行以亲吻、抚摸等手段进行猥亵,并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之后王某又采用威胁恐吓的手段要求被害人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北京市一中院副院长周军介绍,当前教育从业人员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人员犯罪增加,其中,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此类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较低,对其监管力度较弱,特别是大量不具备从业资质的“黑机构”更是监督管理的“盲区”。
白皮书建议,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需要多方共同发力。要强化家庭的教育与保护功能,在家庭教育出现困境时,要主动寻求社会力量帮助。同时,突出学校、教育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未成年人从业禁止人员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