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培训的方法有多种,各种培训方法都有其自身的优缺点,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实现培训目标,在培训时可根据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的而择一或择多种配合使用。下面介绍讲授法、演示法、案例法三种培训方法优点,供培训组织方选择。
讲授法。讲授法就是指讲授者通过语言表达,系统地向受训者传授知识,期望这些受训者能记住其中的重要观念与特定知识。讲授法虽是培训中应用最普及的一种方法,它有四个优点。一是有利于受训者系统地接受新知识。二是容易掌握和控制学习的进度。三是有利于加深理解难度大的内容。四是可以同时对许多人进行教育培训。
演示法。演示法是运用一定的实物和教具,通过实地示范,使受训者明白某种事务是如何完成的。演示法用于教学有三个主要优点。一是有助于激发受训者的学习兴趣。二是可利用多种感官,做到看、听、想、问相结合。三是有利于获得感性知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印象。
案例法。案例是指用一定视听媒介,如文字、录音、录像等,所描述的客观存在的真实情景。它作为一种研究工具早就广泛用于社会科学的调研工作中,20年代起,哈佛商学院首先把案例用于管理教学,称为案例教学法。案例法有三个主要优点。一是它提供了一个系统的思考模式。二是在个案研究的学习过程中,接受培训可得到另一些有关管理方面的知识与原则。三是作为一个简便方法,有利于使受培训者参与企业实际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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