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文本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特别是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是针对校外培训行业的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对杜绝校外培训行业“霸王条款”来说,更是一把利器。因为,从以往发生的培训者与培训机构的纠纷看,培训机构提供的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晰,让不少为孩子报班的家长和培训学员踩了“坑”,因而,规范合同文本便成了当务之急。
据调查显示,许多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只对课程、师资及费用等较为关心,对是否开具发票或签订合同等不太在意。因此,当家长及学生想依据合同维权时,才发现合同本身有漏洞或“陷阱”,于是经常出现家长和学生“维权难”的局面。如今,国家相关部门虽然印发了合同范本,但却不具有强制性,又如何能够让习惯出具发票不签合同的培训机构遵守,又如何让缺少合同意识的家长选择使用?
据海南日报报道,在海口,有不少培训机构都不与家长签订合同或协议,只是出具收据,标明课时总数、科目名称和费用总额等内容,甚至,面对较真的家长,培训机构也会迫使家长放弃。
所以说,要杜绝“霸王条款”,国家相关部门印发合同范本只是第一步,终究还是要严格落实合同范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印发合同范本的同时,更需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落实。笔者认为,首先各地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研读该文本,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相关细则,在推进的起始端发力。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严格要求培训机构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合同,对不签合同只出具发票的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惩罚。
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在知晓率上进行扩面,让更多家长意识到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认识到合同范本能更好保护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做好事前预防。从而获得学生和家长的全力配合,一起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服务。
再次,要拓宽举报渠道,对校外培训行业存在的合同纠纷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积极为家长维权提供撑腰力量,严厉打击违反合同约定、违法违规设定“霸王条款”的行为,与家长、社会共同构筑一道抵制校外培训机构“霸王条款”的坚实防线。(寇振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