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广昌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了2起“好人主义之害”典型案例。
为深入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广昌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了2起“好人主义之害”典型案例。分别是:
1、旴江镇清水村下禾场组组长谢七平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8月,谢七平因未对该组原旴福红砖厂旧址空地违规建房问题履行监管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1年9月至今,谢七平仍搞明哲保身一套,不敢唱“黑脸”,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没有上报和有效制止违规建房行为,再次导致多名本村及外村村民违规在该空地上建起多栋房屋,致使村小组集体利益受损。2020年1月,谢七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尖峰乡光荣敬老院原院长姜祖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7年,尖峰乡光荣敬老院进行扩建,姜祖耀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情况下,仅从部门利益出发,大局观念淡薄,擅自作出非法占用农用地建房的决定,致使尖峰乡光荣敬老院非法占用农用地并受到行政处罚。2020年5月,姜祖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好人主义”的危害,自觉革除“好人主义” 思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好人主义之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五察五治”专项行动相结合,聚焦“六稳”“六保”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