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2020年6月19日至21日,吉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吉林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时,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期间,群众多次举报的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以下简称“吉林热电厂”)粉煤灰贮灰场扬尘、地下水位升高等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吉林热电厂没有认真履行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粉煤灰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一、基本情况
吉林热电厂现有贮灰场分两期工程。一期工程始建于1985年,于1987年投入运行,设计贮灰标高228m,有效库容1040万 m3;二期工程1994年开始修建,1997年竣工,设计贮灰标高238m,有效库容2030万m3。
2016年以来,吉林市先后受理关于吉林热电厂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8次,主要涉及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等问题。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吉林热电厂因地下水抬升导致农田湿地化、扬尘污染等问题,又被群众投诉举报18次之多。
二、主要问题
(一)长期未完成干排渣改造导致地下水位上升。该公司未按照《国电吉林热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时间安排于2016年底前完成4台锅炉干排渣改造计划,未从源头上减少灰渣排放量,持续采用湿法排灰方式至今,随着贮灰场粉煤灰贮存量的增加,灰水下渗后造成周边区域地下水位上升,对坝区下游的水文地质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发生灰场附近民井水位抬升、民宅室内冒水、农田湿地化等情况,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期间被群众投诉举报多达18次。
(二)扬尘问题多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16年以来,吉林热电厂因贮灰场扬尘问题先后9次被群众信访举报,原吉林市环保局就贮灰场扬尘污染问题,分别于2016年12月和2018年1月对吉林热电厂处罚5万元和1万元。但第二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坝前干滩仅以局部草帘覆盖和喷淋方式防止扬尘污染,由于灰渣粒度较小,在气候干燥季节,未采取覆盖措施或覆盖不到位的粉煤灰很容易随风扬起,季节性扬尘问题依然存在。
(三)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低。吉林热电厂每年粉煤灰产生量约90万m3,综合利用量约30万m3,综合利用率仅33%左右。尤其是冬季,建材行业季节性停产,粉煤灰综合利用没有去向,大部分粉煤灰湿排进入贮灰场,进一步增加了贮灰场的负担。
(四)贮灰场粉煤灰持续超高贮存。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对吉林热电厂贮灰场进行安全性评估,认为贮灰场南副坝灰面已接近240m,超过了设计标高(238m),库容2018年已达2950万m3,已接近设计有效库容(3070万m3),若灰坝处于安全超高不足、干滩太短与排洪设施不畅等不良状态下运行,在降雨量集中时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但2019年吉林热电厂仍组织开展灰场增容可研等工作,准备继续提高坝体、增加库容。
三、原因分析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吉林热电厂对粉煤灰大量贮存、扬尘污染等问题长期存在拖延等靠的思想,未按照“谁产生、谁治理” 的原则从源头减少粉煤灰堆存量,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扬尘污染,导致粉煤灰持续超高贮存,贮灰场扬尘污染问题久拖不决。
(二)吉林市有关部门对推动群众举报问题解决的监督指导不到位。多年来,吉林热电厂因扬尘污染、地下水位升高等问题被附近居民持续信访举报,但有关部门对吉林热电厂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的监督、指导工作不到位,没有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在早、解决在小。
(三)粉煤灰综合利用办法不多、力度不够。目前,粉煤灰综合利用主要集中在建材领域,用于生产水泥、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四类产品。由于建材行业生产季节性明显,冬季基本不生产,而冬季采暖期恰逢吉林热电厂负荷率较高、粉煤灰产生量为全年的最高值,粉煤灰综合利用的供需矛盾达到最大化。吉林市有关部门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特别是在粉煤灰冬季综合利用问题上,多年来一直没有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导致粉煤灰贮存问题积重难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