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理解、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升市场监管队伍素质和实践水平,不断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近期,新城区市场监管局举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会,局党委班子成员,二、四级调研员,各科队所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干部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邀请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特聘专家、国家药品监管局高级研修学院特聘专家、陕西省首批食品药品稽查办案专家宋烈同志进行授课。培训会从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提前实施、明确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范围、明确易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特殊食品的特殊监管要求、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相关法律责任、明确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处罚措施、明确重点监督的行业、明确违法企业负责人员的处罚措施等多方面知识点,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穿插典型案例,为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应用拓宽了思路,使大家受益匪浅。
方佳元局长指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从落实处罚到人、加大违法打击力度等方面具有现实的意义,在执法过程中一是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尽快了解和熟练掌握新条例的相关条款;二是执法人员要加强自我学习和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执法人员要积极规范行政行为,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广泛的向社会宣传,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