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行企业开办
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企注〔2018〕43号)及《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综委办〔2019〕1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紧紧围绕“对标一流、奋立争先”的目标,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平潭“实验区+自贸区”双区叠加的政策优势,探索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企时间,提高服务水平,便利民众办事,以“数据流转”代替“企业跑办”,逐步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工作目标,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统一。对企业开办的申报模式进行流程再造,规范登记条件,统一数据标准,减少对市场主体自治事项的干预。
(二)便民高效。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成本低廉”的要求,推行企业开办的全程网上办,提高企业开办的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三)信息共享。通过共同开发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企业开办平台”),实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局等各部门信息的实时传输、互认共享、互联互通。
三、改革方式和实施步骤
(一)改革方式。改革“提交纸质材料”和“到窗口现场办理”等传统登记模式,改革范围暂定为内资企业设立。企业开办申请人一次性通过“企业开办平台”,完成涉及本企业所选择的开办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的网上申报,经相关部门预审通过后,再借助“闽政通APP”的远程身份认证方式(采用全国公安数据库+人脸核身+活体检测+视频录制)+电子签名(章)来进行实名认证,实现企业营业执照申办的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其他企业开办环节通过“企业开办平台”申报和“一次实名认证、部门共享互认”的方式,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零见面”登记新模式。
(二)实施步骤。2019年7月底前,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社保登记环节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备案环节实现全程网上办,“企业开办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四、全程网上办登记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企业开办平台”注册账号,填报企业开办所涉及的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环节所需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企业开办的全套登记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基本的逻辑判断、查验提醒,经申请人确认后,提交至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预审。
(二)部门预审。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等部门,依职责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信息进行预审。信息填报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并告知预审意见;填报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预审并将结果返回到申请人“企业开办平台”账号,由申请人通知该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联络员等进行实名认证。
(三)实名认证。申请人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登录后,在设区市服务之窗中的“政务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实名身份认证模块完成“远程身份认证(采用全国公安数据库+人脸核身+活体检测+视频录制)+电子签名(章)”。申请人在实名认证时,需上传本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完成录制视频、口述承诺书等步骤后提交上传。电子签名(章)后,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文件视为符合法定形式,电子签名(章)与手写签名(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章)人对申请行为和签名(章)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核发证件。区市场监督局、区公安局等部门依职责确认实名认证结果,系统智能生成各部门所需的材料及表格,自动嵌入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的电子签名(章),供部门下载存档(亦可通过政务云空间查询)。各部门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予以核准并发放证照、公章及相关文书等(其中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符合总局电子数据格式及技术标准的“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
(五)信息共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营业执照信息(登记结果)上传至“企业开办平台”,其他相关部门可将生成的印章信息、社保登记信息、发票申领信息等结果上传共享。
(六)邮寄送达。申请人需要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公章、社保登记等文书、证件,可以选择“EMS”邮寄服务或现场领取两种方式;各部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邮寄送达服务,最大程度推进“零见面”改革。
(七)电子归档。对申请人网上递交的原始电子申请材料、视频认证过程、电子签名(章)以及生成的相关文书(包含企业设立登记材料、印章刻制材料、社保登记材料等)等数据电文,“企业开办平台”实行自动归集,并生成完整的电子文书档案供相关部门下载、查阅,且所保存的电子文书档案均需存储在政务云空间,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职责分工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的统筹协调工作,依职能做好企业设立登记系统(一体化平台)与“企业开办平台”的端口对接工作,并牵头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行内资企业设立的无纸化登记(含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采用“远程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方式实现身份查验,法人股东采用“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远程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方式实现身份查验,同时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p#分页标题#e#(二)区行政审批局(智慧岛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企业开办平台”软件的研发和经费支出;区智慧岛中心负责协调省经济信息中心开放“闽政通APP”端口,将申请人网上递交的原始电子申请材料、视频认证过程、电子签名、法人股东签章以及生成的企业登记档案等数据电文存储在政务云空间,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服务处负责对新办企业用工和社会保险登记所有办理事项提供网上申报、受理渠道,并以“全体股东签字”替代公司盖章,最终实现社保登记的无纸化登记以及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电子社会保险登记专用章)的自助打印、下载。
(三)区公安局。牵头做好公章申请、登记、备案系统与“企业开办平台”的对接工作,认可身份实名认证结果,实现公章刻制的无纸化登记及公章的邮寄送达(采用章到付款方式),将印章刻制的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
(四)区人民银行。牵头负责银行开户的网上办工作,依托“企业开办平台”的“多证合一”模块,采集试点银行所需的开户信息,自动生成银行开户表格,实现银行开户的网上办理。
(五)区税务局。采用链接跳转的方式,实现税务业务系统与“企业开办平台”的有机结合,并安排专人及时接收、处理通过“企业开办平台”推送至税务工作人员账号的企业登记信息,实行发票申领的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
(六)区邮政公司。根据需要,与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涉及的各相关单位签订寄递服务合作协议,根据申请人自愿原则,为新办企业提供证照、公章、文书邮寄上门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是优化平潭综合实验区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梳理涉及企业开办的各项业务流程,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最终实现企业开办的全程网上办。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提出信息化需求,引入“闽政通”远程身份认证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开办的全程网上办。同时,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智慧岛中心)负责“企业开办平台(原商事申报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及相应的经费支出,为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技术、资金保障。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做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政策的宣传,提高改革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公众全面了解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带来的便利,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尊重企业意愿。在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的工作中,各部门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窗口登记或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登记方式,不得向企业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原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