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及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推进我县创建文明卫生县城活动更加深入地开展,充实城建监察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建监察协管员5名,望有志于城市管理工作者踊跃报名。
一、 招聘对象的具体要求
1、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年龄要求:25周岁至50周岁;
3、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录用;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聘任要求
应聘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院体检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有关材料。单位招聘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
三、聘任期间的待遇
1、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月薪(基本工资)为人民币1350元;
2、根据工作业绩和当月考核结果给予绩效考核工资。
四、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名地点:永胜县住建局城建监察队
2、个人申请:应聘者填写《协管员报名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及一寸标准照片四张。
3、测试考核:2020年3月 3日对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书面测试,2020年 3月 4日对书面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根据书面测试、面试的结果拟定初选人员名单。
4、聘任:2020年 3月 5日前县城建监察队通知聘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新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为1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签订劳动合同。
5、本公告由永胜县城建监察队负责解释。
电话: 18469532953
永胜县城建监察队
2020 年 2月19日
原标题:永胜县城建监察队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