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温州8月10日讯(通讯员 徐行号) 近期,温州市消防部门收到很多单位有关一些消防培训机构高价推销消防器材的投诉。目前,浙江省公安厅经过调查已经认定,这些以消防公益培训为名高价推销消防器材事件定性为诈骗案件。
近来,市区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收到了一份“防火安全教育安排”的传真件,要求各单位尽快落实此次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好具体事宜,还着重注明:“本活动为公益性宣传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益培训”不公益 上门推销灭火器
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暗访,在市区一单位培训课程中,一名自称为丁老师的青年男子来到该单位会议室。丁老师称,活动是由温州社安防火咨询中心组织的,该中心属于独立机构,共有20多个老师,专门从事公益性消防培训。40余分钟的讲课结束后,丁老师给每人发了一份《防火讲座意见表》,其中要求填表者填写回答自己的姓名、部门、联系方式。此外,在该意见表的最后一栏还写着:“转介下列安全器材(送货时付款)”,其中有干粉含量90%灭火器(一公斤)249元/个,烟感器168元/个,防烟面罩168元/个,燃气泄漏报警器238元/个。丁老师建议:“大家都应该订购几个消防器材放于家中,以防万一。”
据记者了解,干粉含量90%灭火器(一公斤)的一般市场价为30~80元,烟感器为30~60元,防烟面罩为50~120元,燃气泄漏报警器为60~130元。那些“公益培训”机构的价格却高了6至8倍。
省厅定性诈骗案 全力以赴去查探
本月初,瑞安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承报的警情预警通知单上,针对中新网发布的“温州一男子借‘公益消防培训’高价推销灭火器”事件上报到温州市公安局,并由温州市公安局上报到省公安厅。经查证,省公安厅情报中心情报科将借以消防公益培训,高价推销灭火器材谋取暴利定性为诈骗案件。
市消防部门介绍,消防公益培训一般是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下,由政府工作人员、社会单位、街道、社区等防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这种培训组织只能在职能部门的组织下实施。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不得借以消防部门名义开展谋取利益的宣传培训。而且在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培训中不应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消防器材。
市消防部门表示,提高大众消防意识是好事,但假借此名,暴利推销消防器材就不可取了。他们另外提醒市民应去正规商店购买消防器材,以防买到假冒或劣质产品。
针对此次案件,市消防部门认为“温州社安防火咨询中心”讲解过于形式,对逃生等方面并未起实际指导作用。在讲解中没有结合新《消防法》和市政府所出台的相关消防宣传文件实施讲解,特别是在针对不同的场所讲解的消防安全常识并没有针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火灾预防的特点、人员疏散逃生的要领等方面开展讲解。市消防部门介绍,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即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和出租房“四要件”(即手电筒、逃生梯、简易呼吸面罩和灭火器)配置工程,其目的就是增强广大市民火灾预防能力、火场逃生能力和确保各场所消防安全硬件设施的配备。
消防部门温馨话 正规培训联系我
市消防部门表示,“公益消防培训”首先应具备消防安全培训能力,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火灾预防能力及火灾隐患自查、自治等方面的问题都有一定的了解,方能对企事业单位起到指导作用。
所以如果有相关的部门要举办公益消防培训,请及时和当地的消防部门联系,请大家小心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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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瓯海区的陈先生打电话到消防部门反映,有一个自称为“城乡消防中心”机构的打电话要求陈先生所在的企业参加消防培训,为此,市消防部门表示,在我市消防宣传培训教育中,并未设立此机构。今后市民若是接到类似的消防培训电话或传真文件,可向温州市消防支队宣教中心核实或向消防举报电话核实,电话分别是:96119、86509602、86509603、8650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