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斷絕”親子關系 蘇明玉仍需養老父
近日,姚晨、郭京飛等人主演的電視劇《都挺好》熱度持續上升,幾名主演紛紛沖上熱搜。該劇僅在騰訊視頻的點擊量就接近了10億,可謂收視率和口碑雙豐收。
由於受不了母親的“偏心”,蘇家小女兒蘇明玉自18歲起就與父母約定斷絕了親子關系。然而,血緣關系是說斷就能斷的嗎?蘇家父母對子女如此厚此薄彼是否違法呢?
在關注這部熱播劇的同時,關於親情、法理及贍養、遺產等法律問題也成了網友們熱議的話題。
“斷絕”親子關系后
明玉養不養父親?
親子關系基於血緣
不能協議解除
劇中,由於母親的偏頗,蘇明玉自18歲開始,就和父母達成斷絕親子關系的約定,近十年時間她沒有再向父母要錢,也再沒回過家。那麼現實生活中,這種斷絕親情關系的約定有效力嗎?是否達成協議就不需要盡到贍養義務了呢?
在陳瓊法官看來,這種約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一句話總結就是“你爸還是你爸”。這是因為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父母與子女之間天然的血緣關系形成的,並不能通過當事人雙方協議解除。親子之間簽訂的解除親子關系的協議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隻有繼父母子女關系和養父母子女關系才可能通過法律解除。
既然無法解除親子關系,當然也不能免除贍養義務。
父母沒盡職
贍養義務不能打折
當然也有人問,既然不能免除贍養義務,那麼蘇明玉由於在成長過程中,父母區別對待導致家庭花費嚴重不平衡,在履行贍養義務的時候是否應該有所區別?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鄧雯芬律師表示,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原則上子女對於父母的贍養是不能附加任何條件的,子女不能以父母未盡撫養義務的情況拒絕履行這項義務。
雖然在蘇明玉成長過程中,父母在家庭花費上存在區別對待,但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劇中的情況並未達到減免贍養義務的邊界,不能成為蘇明玉盡贍養義務與其他子女有所區別的前提。因此,“你養我長大,我陪你到老”仍是我們目前對待父母與子女之間關系的主旋律。
蘇母突然離世 遺產該怎麼分?
無遺囑情況下 明玉也有份
由於母親嚴重的重男輕女行為,極大傷害了蘇明玉的感情和利益,她一氣之下和家裡斷絕往來,直至母親去世后才回家料理后事。這樣的做法,還能否獲得母親的遺產呢?
雖然蘇母留下的遺產並不多,而且蘇明玉也對遺產並不在乎,但在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孔姣律師看來,蘇母的遺產在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應由她的所有繼承人來繼承,當然也有蘇明玉的份額,但是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適當多分,對於少盡贍養義務或者是沒盡贍養義務的應當予以少分,但不能不分,這是法律的規定。蘇明玉要或者不要,也都在情理之中。
分清共有財產 蘇父先分一半
蘇母葬禮后,老伴兒蘇大強回家取存折,結果被小女兒蘇明玉撞見,明玉借此嚇唬老爸稱,存折上是母親的名字,所以這筆錢以及房子都屬於遺產,需要蘇大強和子女平分。盡管是一句玩笑話,但是也把老爸蘇大強嚇得半死。那麼現實中是這樣嗎?
對此,北京中盾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鋒表示,蘇母離世后,首先應該明確的就是蘇母和蘇大強的夫妻共有財產范圍,共有財產中隻有一半才是屬於蘇母的遺產。蘇母名下的存款和房屋中,有一半本就屬於蘇大強,而不屬於遺產,是無需分配的。
二哥“啃老”多 法定原則仍均分
在劇中,蘇母日常生活中的花銷比例嚴重傾斜,對於蘇明玉甚至未盡到合理的撫養義務,大部分花費在蘇明成和蘇明哲身上,為大兒子出國賣房掏出十幾萬,為二兒子找工作買房、買車更是花掉了大半輩子積蓄,卻連女兒1000元的補習班都不給報,考清華的苗子竟因為免費名額送去師范……那麼按這種情況來看,遺產分配是否應該有所傾斜呢?
關於遺產繼承,鄧雯芬表示,遺產分割主要根據對被繼承人盡贍養扶助義務的多少、繼承人本身是否生活存在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等因素適當調整。雖然該劇中蘇母日常生活中的花銷比例存在傾斜,但這不是目前法定的影響遺產分割的情形。
鄧雯芬表示,對於蘇母的遺產如何分割問題,根據現行法律應當在蘇大強及三名子女四人之間均等分割,在均等分割的基礎上適當考慮有無法定多分、少分及在分割上應適當考慮的情形,或者由4位繼承人之間協商確定具體的分割方案。
當然,從劇中可以看出,好面子的蘇明哲不會要,“媽寶男”蘇名成想要但不敢要,不差錢的蘇明玉不會要,最后當然是落到蘇大強身上。
蘇父記“撫養賬”,
明成該不該還賬?
劇中蘇大強有一套賬本,裡面記載著蘇母生前為三個子女提供的每一筆資金,小到某年某月誰買了一串糖葫蘆,大到為哪個兒子提供了房屋首付款等,時間跨度三十多年。而這三份賬本,二兒子蘇明成的最多,裡面包括為他買房、換車等消費,總共記了6本,而記錄最少的是蘇明玉,僅有薄薄的一小本。手裡有這個“殺手锏”,蘇大強要求小兒子一家還賬。
那麼,在日常生活中,父母為子女的這些花費是需要返還的嗎?
陳瓊法官表示,目前生活中,父母為子女購房、購車等出資的情形非常普遍。對父母出資行為的認定原則上應以父母的明確表示為標准。一旦父母在出資時或出資后作出贈與意思表示,那麼日后再主張借貸關系一般難以得到支持。
在現實生活中,基於彼此間密切的人身財產關系,父母的借貸往往沒有借條,父母的贈與也往往沒有明確的表示。如果父母有關借貸的舉証不充分,一般應認定該出資為贈與行為,不能要求子女返還。
可以看出,雖然蘇大強很有心地記了賬,但是在蘇母為兒子出資時,還是抱著“自己兒子說什麼還不還的,拿去用吧”這樣的態度,所以蘇大強想要賬,最有效的辦法居然就是劇中“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做法,所幸兒子、兒媳還算孝順,願意還賬。
文/本報記者 白龍
統籌/張彬
(責編:鮑聰穎、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