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带娃上综艺,带火了“萌娃经济”。节目赢得收视率,明星收获热度,广告商赚了钱。然而,这种“火爆”恐将成为过去。
30日起,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出台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规定强调,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等。这意味着,明星亲子类节目恐怕将迎来一波大降温。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截图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中提出,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同时,该规定还落实“网上网下统一标准”,规范调整的未成年人节目包括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参与者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
除了不得炒作明星子女外,该规定还禁止了多项内容,如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不得有除健康、科学的性教育之外的涉性话题、画面,不得宣传、介绍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等。
该规定还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在隐私和人格尊严方面。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制作过程中,不得泄露或者质问、引诱未成年人泄露个人及其近亲属的隐私信息,不得要求未成年人表达超过其判断能力的观点。
对确需报道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不得披露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等个人信息,以及可能推断出未成年人当事人身份的资料。对于不可避免含有上述内容的画面和声音,应当采取技术处理,达到不可识别的标准。
根据规定,情感故事类、矛盾调解类等节目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情感,不得就家庭矛盾纠纷采访未成年人,不得要求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录制和现场调解,避免未成年人亲眼目睹家庭矛盾冲突和情感纠纷。未成年人节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品行、道德方面的测试,放大不良现象和非理性情绪。
在广告方面,规定要求,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未成年人广播电视节目每小时播放广告不得超过12分钟;未成年人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或者暂停播出过程中,不得插播、展示广告,内容切换过程中的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
资料图:2014湖南卫视春节联欢晚会,萌娃星爸集体亮相。中新网记者 张龙云 摄
其实,早在2018年8月,《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就开始在网上征求意见,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
此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发言人在介绍该规定出台背景时就表示,近年来,部分未成年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中,出现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装“童星”、成人化表演、低俗调侃、侵犯隐私权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其中个别节目有“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虽然明星带孩子上电视节目由来已久。但迎来爆发还是从2013年开始。随着《爸爸去哪儿》成为爆款综艺,各大平台也开始推出类似节目,如《爸爸回来了》《妈妈是超人》《放开我北鼻》等。
明星亲子类节目海报
明星加萌娃的搭配,给节目带来关注度和话题,也捧红了不少“星二代”。但随着盲目跟风的越来越多,同质化现象突出。明星亲子类节目也变了味,有些节目拿孩子的隐私当卖点,孩子在节目中的表现也被放大,遭受非议。
从2015年开始,有关部门开始为亲子类节目降温。同年7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真人秀节目管理的通知》,提出真人秀节目应注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尽量减少未成年人参与,对少数有未成年人参与的节目要坚决杜绝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的不良倾向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同年9月,新《广告法》出台,禁止10岁以下儿童代言。
2016年,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原则上不允许再制作播出明星子女参与真人秀节目。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宣传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
《爸爸去哪儿6》《想想办法吧!爸爸》延期至今未播出
随后,《爸爸回来了》停播,《爸爸去哪儿》《妈妈是超人》变成网播。亲子类节目也从“明星亲子”变成“星素结合”的模式,即明星加素人儿童,像《爸爸去哪儿》第四季、《放开我北鼻》等。
不过,这种组合也引发一些争议,如《爸爸去哪儿4》打造“父女CP”,被指消费孩子,引起不少负面评价。
近两年,明星亲子类节目也接连被喊停,原定于2018年播出的《爸爸去哪儿》第六季至今未播。《想想办法吧!爸爸》播出无望,节目组称未来或以短视频的形式呈现。
从“火爆”到“凉凉”,亲子类节目没了明星噱头,就不能吸引观众吗?其实不然,近几年也有很多“另类”的亲子节目,它们没有明星,却依然能吸引社会关注并引发共鸣,如《少年说》等。
亲子类节目中,不止有萌娃,亲子关系、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等等,这才是生活中的“痛点”。没了星娃,未来要走向何方,这恐怕是从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