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晨、郭京飞等人主演的电视剧《都挺好》热度持续上升,几名主演纷纷冲上热搜。该剧仅在腾讯视频的点击量就接近了10亿,可谓收视率和口碑双丰收。
由于受不了母亲的“偏心”,苏家小女儿苏明玉自18岁起就与父母约定断绝了亲子关系。然而,血缘关系是说断就能断的吗?苏家父母对子女如此厚此薄彼是否违法呢?
在关注这部热播剧的同时,关于亲情、法理及赡养等法律问题也成了网友们热议的话题。北青
“断绝”亲子关系后,明玉养不养父亲?
剧中,由于母亲的偏颇,苏明玉自18岁开始,就和父母达成断绝亲子关系的约定,近十年时间她没有再向父母要钱,也再没回过家。那么现实生活中,这种断绝亲情关系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吗?是否达成协议就不需要尽到赡养义务了呢?
在陈琼法官看来,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句话总结就是“你爸还是你爸”。这是因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并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只有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才可能通过法律解除。
既然无法解除亲子关系,当然也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当然也有人问,既然不能免除赡养义务,那么苏明玉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父母区别对待导致家庭花费严重不平衡,在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是否应该有所区别?
邓雯芬律师表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原则上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拒绝履行这项义务。
苏父记“抚养账”,明成该不该还账?
剧中苏大强有一套账本,里面记载着苏母生前为三个子女提供的每一笔资金,小到某年某月谁买了一串糖葫芦,大到为哪个儿子提供了房屋首付款等,时间跨度三十多年。而这三份账本,二儿子苏明成的最多,里面包括为他买房、换车等消费,总共记了6本,而记录最少的是苏明玉,仅有薄薄的一小本。手里有这个“杀手锏”,苏大强要求小儿子一家还账。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父母为子女的这些花费是需要返还的吗?
陈琼法官表示,生活中,父母为子女购房、购车等出资的情形非常普遍。对父母出资行为的认定原则上应以父母的明确表示为标准。一旦父母在出资时作出赠与意思表示,那么日后再主张借贷关系一般难以得到支持。
在现实生活中,基于彼此间密切的人身财产关系,父母的借贷往往没有借条,父母的赠与也往往没有明确的表示。如果父母有关借贷的举证不充分,一般应认定该出资为赠与行为,不能要求子女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