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3月27日电(记者白玛央措)记者从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自3月25日起,青海省各旅行社企业可恢复省内团队旅游业务的经营活动,暂不得经营跨省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
3月25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恢复文化和旅游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结合起来。文化和旅游场所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相关要求,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工作。
通知明确,根据青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境外到青返青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论是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青海省的,旅行社不得组织以上人员在省内旅游。此外,15天内从外地来青返青人员不得参团。
根据通知,旅行社组织省内旅游团队,必须一人不漏进行“健康码”登记,必须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传团队信息,各级文化和旅游局要做好检查工作,加大检查频次。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强化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建立游客健康台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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