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我们给大家介绍了信用保险中的商业信用保险,还没有了解的朋友们直接戳蓝字或者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拓展阅读就能看到了。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就是要给来大家介绍一下信用保险当中的另外两种保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和投资保险。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国际通行的贸易促进手段,但在我国起步较晚。中国信保自成立以来,一面快速学习国际同业先进经验,一面结合国情,“摸着石头过河”,使我国信用保险业呈现超常规、跨越式增长态势。10年间,中国信保积极推进产品服务创新。中国信保成立之初,我国信用保险产品单一,只有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三种产品。为适应我国出口、投资和消费需求的发展变化,中国信保不断创新完善保险产品,改进保险服务,已经拥有由43种产品、26种承保模式组成的项目险、贸易险等业务板块以及包括资信评估、应收账款管理在内的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了与客户无缝对接的“信保通”客户服务系统。中国信保专业、完善的产品服务体系,能够为我国进出口贸易、海外投资、国内贸易等经济活动提供完整的信用风险保障。在应对激烈的贸易摩擦等过程中,中国信保发挥了帮助我国企业避险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世界各国都更加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在拉动出口、推动投资、控制风险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进入2009年后,各国政府持续加大了对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CA)的支持力度。比如,德国大幅度提高有关出口信用保险的财政预算,日本政府2009年追加出口贸易保险责任约160亿美元,以加大对日本出口商的保险力度。
我国出口信保业务一直保持快速发展,2011年,出口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2162.4亿美元,占同期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23.6%,占同期出口总额的11.4%,超过国际平均水平;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107.6亿美元,增长11.6%。
在这一过程中,作为我国惟一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和经营能力也随之不断提升。在应对激烈的贸易摩擦等过程中,中国信保都发挥了帮助我国企业避险的积极作用。如2011年,中国信保及时启动理赔绿色通道,向在利比亚战乱中受损的31家企业支付赔款,其中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分别获得赔款1.62亿元和4815万元,有力保障了经营稳定。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保单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外贸经营权的经济实体,采用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帐(OA)等一切以商业信用付款条件产品全部或部分在中国制造(军品除外),信用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均可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也可以是适用于下述合同:规定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信用证付款的合同;由中国转口的在中国以外地区生产或制造但已向中国政府申报进口的货物的合同;信用期限超过180天的合同;信用证方式改为非信用证方式,付款交单(D/P)方式改为承兑交单(D/A)方式或赊帐(OA)方式的合同;延展付款期限超过六十天的合同。短期出口信用的投保范围不包括出口货物的性质或数量或付款条件或付款货币未定的合同。
投资保险
投资保险又称政治风险保险,承保投资者的投资和已赚取的预期年化收益因承保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投资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海外投资者。
开展投资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资本输出。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业务,投资保险于20世纪60年代在欧美国家出现以来,现已成为海外投资者进行投资活动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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