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省人社厅公布了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75125元),还一并公布了2019年去世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61327.5元),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启动系统程序调整。
具体实施上,市社保中心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6月25日前发放原临时标准养老待遇,让2019年度退休人员清楚知晓原来领多少钱;第二步,6月底前补发正式养老待遇标准产生的增加部分养老金,退休人员可以平均出自己每月的增资是多少钱;第三步,7月份发放重新核定后的正式养老待遇,让退休人员清楚知晓重新核定后的养老待遇是多少钱。请相关退休人员密切关注,今后一段时间,单位劳资人员或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会通知签字确认相关表格,请积极配合。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除了与个人缴费基数和平均指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密切相关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参照标准: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9年以前,计发退休待遇参照标准用的是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9年,按照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要求,山东省公布了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这个平均工资,相比上年度降低了5.7%。如果直接套用这个数据来核定养老金,必然带来新增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