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2月8日电(记者 刘彤)记者8日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陕西将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力度,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低的建设项目实行豁免,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
今年以来,陕西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优化环评审批程序,确保企业环评审批最多跑一次,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取消将其他部门的意见作为受理前置条件,环评报批资料从13项压缩为4项,减少了69%。
今年前10个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共审批61个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投资约1822.11亿元。
为全面优化环评审批权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地方具备承接能力的环评审批事项做到了应放尽放。其中,陕西省级对2019年生态环境部下放项目、涉及陕西水资源配置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水电和风电项目、涉及过剩产能行业项目、环境风险较大项目以及跨市(区)的项目保留环评审批权限,其余一律下放市级审批。
此外,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明确了各领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要求:对不达标区域,严格落实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替代削减,避免环境污染增量;加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强化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和布局性预防,不予审批不符合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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