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进口食品标签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凡是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进口食品:
指非本国品牌的食品,通俗的讲就是其他国家和地区食品,包含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并在国内分包装的食品。对于消费者而言,最直接辨别食品是否为进口食品的方式就是看有包装上有没有标注“原产国”。而通常人们会以商品条码是否为“进口条码”区分,这是一个判断的误区。因为商品条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具有唯一性,并全球通行,它只表明该商品的注册地,不代表产品的实际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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