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六) 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且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上述第(三)条规定的关联交易金额范围。
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七) 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 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
(八) 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